四、农资供应评价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国家对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实行计划管理、委托供销社农资部门统一经营,确保了市场稳定有序,供应稳步增长,基本上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需要。
农资供应始终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河北省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从无到有,发展迅猛,但长期以来农资生产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农资供应处于 “短缺”状态,国家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计划管理、委托供销社统一经营是必要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50年代,化肥供应采取除保证国营农场需要外,优先供应农业合作社、互助组,配合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60年代后,国家收购农副产品一直实行奖售政策和安排专项供应,其间根据农业生产状况几度调整,1963年全省用化肥奖售和换购的农副产品32个品种,1980年实行奖售和换购的品种有25个,加上专项用肥,共47项分配指标,实行奖售政策和专项供应,保证了粮棉生产的需要,支援了生猪、蔬菜及国家出口产品的生产。
化肥价格由国家统一制订,执行全省统一销售价格,保持了农资产品价格长期相对稳定。长期以来,化肥价格始终坚持了支援农业生产、薄利经营的原则,国家通过降低出厂价、财政补贴、优待运价、低息贷款等措施,逐步降低零售价格。50年代,化肥在河北省处于试验推广阶段,为了有利于化肥的推广使用,改善农业生产用肥结构,1951—1954年间四次降低零售价格,如硫酸铵先后四次共降低31%。1950年全省销售化肥9 024吨,到1955年增长到10.4万吨。80年代后,因诸方面因素变化,多数品种零售价格提高,由于粮肥比价不合理造成化肥曾一度滞销,影响了农业生产。为此,国家对进口化肥免征产品税,下调关税,对小化肥生产企业免税等,迅速扭转了化肥滞销的局面。1992年化肥多渠道经营,化肥价格大幅度上涨,损害了农民的利益。1994年8月国务院改革化肥流通体制,省政府对化肥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化肥市场价格回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化肥供应工作存在很多不适应,应在加强化肥等农资供应宏观调控力度的同时,加快农资市场体系建设,使农业生产资料商品流通走向开放、有序、畅通、高效的流通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