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匝纳齐伯克官名。专理城镇一切库藏粮食事务。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品至六品。光绪十五年(1887)裁撤。 噶匝纳齐伯克 噶匝纳齐伯克维吾尔族官名,又译噶咱讷齐伯克、噶杂那齐伯克。“噶匝那”的原音为guizina,为波斯语词汇,意为“国库”,“齐”为维语表示人的词尾“qi”的音译,“噶匝那齐”(gaizinaqi)意为“管理国库的人”。此伯克专管城乡库藏钱粮。清朝统一新疆后,维吾尔族聚居地实行“伯克制”,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规定,噶匝纳齐伯克的官阶为四品至六品。光绪十三年废止。 ☚ 伊什罕伯克 商伯克 ☛ 噶匝纳齐伯克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