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啭林莺 啭林莺高明 《琵琶记》  全曲八句:7 △,6 △。7 △,7 △。4 △,7 △。3 △,9 △。 其二 梅鼎祚 《玉合记》  全曲九句:7 △,6 △。7 △,7 △。4 △,7 △。3 △,4,5 △。第一式和第二式的差别,在末句句式不同:一作上三下六式九字一句,一作四字、五字二句。因之曲谱上出现了许多异名。第一式异名有二:冯梦龙改名为〔集贤郎〕,谓〔集贤宾〕犯〔二郎神〕,见《南词新谱》说明;《南词简谱》改名为〔集贤猫〕,谓〔集贤宾〕犯〔猫儿坠〕。第二式异名亦有二:《新谱》用《玉合》词,改名〔啭莺儿〕,谓〔啭林莺〕犯〔黄莺儿〕;《简谱》用《金雀》词,改名〔集贤莺〕,谓〔集贤宾〕犯〔黄莺儿〕。这四个异名都作集曲看。其实第二式是第一式的发展。第一式始见于《琵琶记·两贤相遘》、《香囊记·问卜》。《牡丹亭·闹殇》、《红拂记·杨公完偶》从之。第二式始用于《浣纱记·别施》,《鸣凤记·林遇夏舟》、《明珠记·煎茶》、《玉合记·嗣音》、《春芜记·瞥见》、《焚香记·卜筮》、《金雀记·合雀》从之。新旧两式之异,在于末句,而皆名〔啭林莺〕,原不必改题为集曲。《新谱》说得好:“予谓此是古传奇旧曲名,何必辄改。况〔啭林莺〕原自浑成一曲,亦不必更为剖析也。今仍旧。”所有异名,今均不取。 ☚ 集贤宾 莺啼序 ☛ 00007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