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周通判医案》四卷 明 周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周通判医案》四卷 明 周南 光绪二十五年《慈溪县志》卷四十七《艺文》二:桂荣草堂钞录。 同上《志》卷二十八《列传》五之三:周南,字启东。嘉靖四年举人。授常州府通判,署宜兴县。桃花港苦淤塞,南画地开运,两月成功。又移魏村牐于桃花港口,以时蓄泄。奉委督运,条三议,累数千言,皆军储至计。调判漳州,改判云南楚雄。以亲老不忍远去,致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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