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强制注册获得商标使用权和专有权必须经商标主管行政机关注册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目的在于便于国家对全部商标统一管理,故又称“商标全面注册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商标只有注册方能使用,未经注册不得使用。从理论上说,在实行强制注册制的国家中,商标都经过了注册,没有未经注册的商标。中国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实行的就是强制注册制度。现行商标注册制度为自愿注册制,但对某些商品的商标仍实行强制注册制。如法律规定,对于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等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