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屯 ☚ 屯田制 职分田 ☛ 商屯 商屯明代特有的一种屯田形式。政府利用边塞荒地招募商人出资垦荒,政府按商人承垦数量及垦田区位给以一定数量的盐引、令其垄断销盐利益。商人承垦后,出资招募内地无地农民赴边垦荒,商人为垦民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垦民直接向国家交纳田租,租率与民屯相似。商屯有效地解决了向边塞运输粮饷的困难。正统年间商屯开始衰落。成化年间,商屯停止。 ☚ 民屯 占田制 ☛ 商屯 商屯明代盐商出资于边境招民垦荒、生产粮食以供军需、换取盐引的措施。洪武三年( 1471 )为了供应边境驻军粮草,开始实行开中法,即令商人运送粮草至边境赡军,换取由官府特许行销食盐的盐引。后来,商人们为减免粮草运输的艰难,就利用边境无主荒地,出资募民垦种,以便就地取得粮草,称为商屯。商屯曾对解决边军粮草供应问题起过重要作用。宣德、正统年间,商屯开始衰落。成化时益形崩坏。弘治五年( 1492 ),采用户部尚书叶淇的建议, 废开中法,令商人直接纳银于盐运司领取盐引,不再输粮于边。商屯也随之而停止。参见“开中法”。 ☚ 明代民屯 王府庄田 ☛ 商屯亦称盐屯。明代屯田的一种。明代实行开中法后,盐商为谋取厚利,在边地募民屯垦,就地缴粮以换盐引。弘治五年(1492)改为纳银领引后,商屯渐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