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关于一九五〇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
毛泽东1949年12月5日以军委主席的名义发布的指示。 发表于1949年12月6日《人民日报》。毛泽东在指示中,指出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是我军的又一个光荣而巨大的任务;论述了军队实现这一生产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强调军队参加生产应从长期建设的观点出发,重点在于以劳动增加社会和国家的财富;要求各军区要从1950年春季起参加生产建设工作并制定出较长期的计划和具体步骤,生产项目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禁止从商,对各种违背正确生产方针的行为,必须迅速予以纠正和制止,生产时要处理好与当地人民的关系;并为军队正确执行生产任务,开展生产运动,从组织生产、领导、分配等五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