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唐代命妇服饰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唐代命妇服饰制 唐代命妇服饰制唐代命妇在庆典及礼仪活动中所穿的礼服及所戴的首饰。《新唐书·车服志》: “命妇之服6:翟衣者,内命妇受册、从蚕、朝会,外命妇嫁及受册、从蚕、大朝会之服也。青质,绣翟,编次于衣及裳,重为9等。青纱中单,黼领,朱縠褾、襈、裾,蔽膝随裳色,以緅为领缘,加文绣,重雉为章2等。大带随衣色,以青衣,革带,青袜,舄,佩,绶,两博鬓饰以宝钿。一品翟9等,花钗9树; 二品翟8等,花钗8树; 三品翟7等,花钗7树; 四品翟6等,花钗6树; 五品翟5等,花钗5树。宝钿视花树之数。钿钗礼衣者,内命妇常参、外命妇朝参、辞见、礼会之服也。制同翟衣,加双佩、小绶,去舄,加履。一品9钿,二品8钿,三品7钿,四品6钿,五品5钿。礼衣者,6尚、宝林、御女、采女、女官七品以上大事之服也。通用杂色,制如钿钗礼衣,唯无首饰、佩、绶。公服者,常供奉之服也。去中单、蔽膝、大带,九品以上大事、常供奉亦如之。半袖裙襦者,东宫女史常供奉之服也。公主、王妃佩、绶同诸王。花钗礼衣者,亲王纳妃所给之服也。大袖连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质,素纱中单,蔽膝、大带、革带,袜、履同裳色,花钗,覆笄,两博鬓,以金银杂宝饰之。庶人女嫁有花钗,以金银琉璃涂饰之。连裳,青质,青衣,革带,袜、履同裳色。妇人燕服视夫。百官女嫁、庙见摄母服。五品以上媵降妻1等,妾降媵1等,六品以下妾降妻1等。” ☚ 唐代群臣冠服制 唐代皇太子冠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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