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中的文字缺点的指示》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并修改的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中的文字缺点的指示。 该指示于1951年2月1日,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印发给各级党委及所属部门,后编入《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指示指出,许多党政军来往电报及其他报告、指示、决定等文电,在文字上还存在滥用省略、句法不全、交代不明、眉目不清、篇幅冗长等五类严重缺点。 针对这些缺点,指示提出了有关纠正的具体规定,即:不许滥用省略;必须遵守文法;纠正交代不明现象;纠正眉目不清现象;凡电文必须认真压缩。指示希望各级党委切实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并提出一些有关的执行方法;阐明了执行这些规定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