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工会法1978年第1469号法令。主要内容有: 工会会员入会和退会要按各工会的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以及本法的规定进行。工会符合一定的条件取得法人地位。工会领导委员会或联合会的执行会的任何变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管区的劳工视察员或当地最高政治领导。工会代表大会或工会全体大会的宗旨是为了提出、研究和解决工会及其所代表组织自身活动有关的事务和搞好组织本身的工作。雇主的下列行为被认为是对工会结社权的侵犯: (1) 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职工加入工会; (2) 拒绝与工会组织谈判;(3) 对从事建立工会组织活动的职工加以解雇、停止或改变其劳动条件; (4) 未履行合法条件解雇有工会特权保护的职工; (5) 其他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