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新自由主义Hayek New Liberalism亦称“伦理学派”。着重从伦理学角度探讨“自由”与“平等”的含义,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倡导实行竞争性私人货币制度下的自由市场经济的新的彻底的经济自由主义。该学派是现代西方三大经济自由主义之一,前身是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理论,渊源是斯密的自由放任学说。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的出现是因垄断资本主义固有的各种矛盾不断激化,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的方式已无法稳定资本主义经济并导致一系列新的严重问题。哈耶克新自由主义反对凯恩斯经济学和战后西方实行的政策,认为听任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市场就能把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每位当事人,使其调整自己的经济资源,使一切经济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这样就能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并进一步认为,要使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其作用,前提就是健全的货币制度,实行“货币的非国家化”,取消政府对货币的垄断和国家的货币制度,发行私营银行的竞争性货币,市场信息就会及时地传递给当事人,经济就会正常地运行,通货膨胀和失业就会消除。哈耶克还从伦理的角度来宣扬他的理论,认为只有这种每一个人在市场竞争和其他场合都享有同样大小的参加机会,获胜机会的所谓“机会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而“机会平等”的目标不能靠行政手段的干预来实现,只有私有制才能使其实现。为此,他还极力反对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他的价值判断准则是“个人的自由高于一切”,“自由”比物质福利更值得珍视,并以此标准来建立他的理想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