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布告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布告

1948年4月30日制定。该布告是解放战争初期,中共地方政权较早公布的保障人权,严禁非法拘捕、审讯的法规。布告分前言及六项条款两部分。前言中称:“保障人权本为我民主政府的一贯政策。”六项条款主要内容是:“禁止任何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商店,不按司法手续,召开带有侵犯人权打人罚款等任何斗争会议。今后一切民刑纠纷。须经本市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方为合法,否则被告人有依法拒绝接受及向本府控诉之权”。“禁止任何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商店拘捕、扣押、审讯、处罚、没收等侵犯人权一切行为,违者概以侵害罪论处”。为防止侵犯人权,凡“须进行传讯、拘捕或住宅之搜索时,其执行职务之人员,必须携带主管之司法或公安机关之传讯,拘捕或搜索证,且被告人有索阅该项证件之权。无该项证件者,被告人亦得有拒绝其执行职务之权”。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