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特质pinge tezhi
所谓特质,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是“一般化了的、个人所具有的神经心理结构,它有使多种刺激在机能上等价作用,并有引起和导致一贯的适应和表现行为的能力”。特质是真实存在的,不是名目上的虚构;另外,特质使多种刺激从生活意义上作为同种的东西被接受,产生一致性的行为,有使适应和表现行为一贯性的能力,使一个人对不同刺激具有一贯性倾向。品格特质是特质的一种。所谓品格,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行为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固的心理特征,它是个性中具有道德、评价意义的核心部分。个人的品德主要是在家庭、学校道德教育的影响下和社会舆论的熏陶下形成的,它是社会现实在人脑中的反映。关于品德和特质,奥尔波特认为,从心理学的观点看待个性特质时,虽然不少特质与社会意义相联系,但它们还是表现了真实的个性特质。奥尔波特认为找出真实存在的特质之后,再去查找那些不作道德评价的词汇来确认和标明它们。特质是心理学的范畴,是一种个性结构,更具个体性。道德品质属社会学和伦理学范畴。相对地说,道德品质比特质更具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