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实施办法xianyangshi qiye lixiuganbu yiliao baozhang shishibanfa
试行重要文件。咸阳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办公厅陕办发[2001]36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落到实处,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并结合咸阳市实际制定的管理办法。共21条。详细规定了离休干部医疗费的资金筹集渠道、数额,医疗证的办理办法以及就医、用药、转诊办法和执行时间。从制度上保证了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