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检察院xiɑnyɑnɡshi renmin jiɑnchɑyuɑn
法律检察机关。位于市区团结路。成立于1984年6月1日。内设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工科、秘书科、技术室。1984年12月28日内设科室更名为处(室),即刑事检察处、法纪检察处、监所检察处、经济检察处、信访处、政治处,增设研究处;将原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1985年10月21日,将研究处更名为研究室,信访处更名为控告申诉检察处。1992年8月,设置民事行政检察处。1995年6月增设中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组。3月设置咸阳市检察学会筹备处、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检察官培训中心。1998年12月,将原刑事检察处分设为起诉处和批捕处,增设计财装备处,将原检察官培训中心更名为培训处。在政治处内分设人事科。1999年1月成立了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处。至2002年,全院共设14处、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