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清代政区名。雍正十年(1732)置5总管,分辖索伦、额鲁特、巴尔虎、鄂伦春等部落,清廷派大臣一员为统领,驻海兰儿 (今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乾隆八年(1743),改统领为副都统衔总管。光绪六年(1880),正式置副都统,属黑龙江将军。副都统以呼伦湖和贝尔湖为名。光绪三十四年(1908) 裁。 呼伦贝尔副都统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