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颁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颁布 国民党政府推行“党化教育”后,其独裁专制的面目暴露无遗,受到了进步人士的抨击。为了掩盖“党化教育”的反动本质,争取人心,国民党政府决定废止“党化教育”名称,改称“三民主义教育”。1929年3月25日,国民党在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教育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加以讨论,由中宣部提出“教育方针及其实施原则案”,经大会讨论议决,正式通过“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的议案,1929年4月26日,由国民党南京政府以《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通令颁行。其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世界大同。”实施方针共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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