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吴鸿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吴鸿宾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吴鸿宾 周末报编委会 新中国人物志(下)第46页 吴鸿宾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党、政、军领导人:吴鸿宾 中国人物年鉴社编辑 中国人物年鉴(1999)第34页 吴鸿宾 吴鸿宾(1902—1988年)回族,今秦州区自治巷人。出身农家,兄弟九人,排行第六,童年丧父,生计靠母操劳,过着清苦的日子。先进私塾读“四书”“五经”,后上天水新式学堂,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民国十五年(1926年)考入北平大学法学院。经常阅读进步书刊,追求进步思想。同年3月18日,参加反对段祺瑞的游行活动,遭到北洋军阀士兵的毒打,不久经天水同乡好友葛霁云的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曾任中共北平西区区委书记、中共北平大学法学院支部书记。其间积极从事学生运动,编辑《新政治月刊》。民国十八年(1929年)北平大学毕业后,受党组织调配到中共中央军委从事联络各地上层人士和搜集情报等工作。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调任中共甘宁青特委书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西安事变”时,担任杨虎城将军秘书,支持张、杨主张,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奔走呼吁。曾受周恩来同志指示,营救西路红军流落官兵。后回到兰州,主持建立西北第一个中共回民特别支部,往来于天水、平凉、榆林等地从事地下工作,宣传动员各方力量支援抗日战争。八路军驻兰办事处成立后,成为办事处谢觉哉的主要助手。发动学生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制订回民运动纲领和工作方案,成立中共回民特别支部,并创办进步刊物《回声》,教育团结了甘肃回族群众。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加入中国民主同盟,领导组建甘肃民盟组织,并担任民盟西北总支部甘肃特派员。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后,被推举为主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甘肃军管会第二副主任,兰州市市长;还先后担任一至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第一、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盟第三、四、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民盟甘肃省第四、五、六、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甘肃省第五届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政协甘肃省第五、六届委员会副主席。1988年2月在兰州逝世。 ☚ 郭维屏 裴占魁 ☛ 吴鸿宾 吴鸿宾1902~1988天水人。回族。1924年考入北平大学法学院,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北京大学法学院支部书记、中共北平西城区区委书记。1929年北大毕业后,调至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从事统战和情报工作。1932年冬, 中共甘宁青特委在兰州组建,任特委书记,张德生、孙作宾等为委员。组织西北抗日义勇军,策动了“水北门兵变”。特委遭敌破坏后,转往宁夏开展地下工作。1933年又转至西安。1936年 “西安事变”时, 担任杨虎城将军的秘书,利用合法身份,积极组织和推动抗日救亡活动。同时,按照周恩来的指示,积极营救红军西路军被俘将士。同年底,被再次派来兰州,建立西北第一个回民支部。积极协助参与筹建兰州八路军办事处,并协助中共中央代表谢觉哉开展工作。1945年,在西安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西北总支部甘肃特派员。1946年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支部委员会成立后,任主任委员。新中国建立后,历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甘肃行署第二副主任,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兰州市市长,中国回民文化促进会副主任。还先后当选为民盟西北总支部副主任委员,民盟甘肃省四、六、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一至六届常务委员,甘肃省政协五、六届委员会副主席。 ☚ 马光宗 王孝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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