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鸿业(1903—1979年)
回族,今秦州区人,吴鸿宾弟。民国十三年(1924年),入上海大同大学学习数学。“五卅”惨案发生后,公推为赴京请愿代表。民国十六年(1927年)回天水,在省立第六师范任教。与王承舜等人组建国民党天水县党部。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受到通缉,潜赴省立武威四中任教。民国十九年(1930年),受聘甘肃学院(后改国立兰州大学)教授数学,任附中部主任、法学院总务长等。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加入民主同盟。1949年兰州解放后,历任甘肃省回民促进会主席、甘肃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调至银川,历任宁夏师范学院教授、宁夏政治学校副校长。1977年,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