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郡
汉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扬州。此后历代沿置。至唐代改为苏州。《后汉书·郡国志》: “吴郡: 〔顺帝分会稽置洛阳,东3200里〕。13城: (吴本国、震泽、海盐、乌程、余杭、毗(pi)陵、丹徒、曲阿、由拳、安、富春、阳羡邑、无锡侯国、娄)。户164164,口700782。”
楚、汉之际置,治所不详,汉武帝后省。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复置,治所在吴县(今江苏苏州市)。辖境当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及浙江杭嘉湖平原。隋开皇九年 (589年) 省。大业三年 (607年)改吴州为吴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更名苏州,天宝元年(742年)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