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十六字”收购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十六字”收购法 指“上门看猪,合格发证,定时定点,预约收购”。 这是浙江省东阳县和义乌县的食品公司于1964年首创的。在此之前,这两个县收购生猪都采取在购销站等农民送猪到站、天天收购的办法,占用人员多,缺乏计划性,收少了不够装车,收多了车不够用;农民送来的猪不符合收购标准的还得赶回头猪。实行此法后,由购销站职工平时深入农户上门看猪,对符合收购标准的就发给预约交售通知单,到期由农民送到收购点(比送收购站更近)交售。 这一办法加强了生猪收购的计划性,有利于按预约收购数量雇请运输车辆,也避免了农民排队等候卖猪和赶回头猪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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