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铨选舞弊案
唐代吏部定期对官员进行选竟,谓之铨选。玄宗天宝二年(公元743年),权相李林甫任吏部尚书,但他整日在政事堂,铨选之事悉委吏部侍郎宋遥、苗晋卿。时御史中丞张倚得玄宗宠信,二侍郎欲得其好感,便在铨选中特别关照他的儿子张奭。当时等候铨选的人数以万计,经考试书判,入选者仅六十四人,而张奭名列第一。众人皆知张奭素不读书,于是议论纷纷,愤愤不平。其年正月,前蓟县县令苏孝愠将事情告诉了当时正在长安的幽州节度使安禄山(蓟县归幽州节度使管辖),安禄山在上朝时奏告玄宗。玄宗悉召入选者进宫,当场况题考试。而考试合格者,十无一二,张奭手持卷纸,终日未成一言,只好交白卷,时人讥之为“曳白”,唐律规定:凡贡举、铨选非其人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本案中苗晋卿、宋遥徇私舞弊,把无真才实学的张奭选为铨选第一名,触犯了本律条,当受惩处。按唐律,有官者,可以贬谪代徒刑。于是宋遥被贬为武当郡太守,苗晋卿贬为安康郡太守,同考判官礼部郎中裴朏等皆被贬官岭南。张倚亦因此失宠,玄宗下敕,称他“门庭之间,不能训子;选调之际,仍以托人”,乃贬张倚为淮阴郡太守,当时士子皆以此语戏笑张倚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