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简称“同平章事。”唐代高宗以后,凡实际任宰相之职者,常在其本官后加同平章事的职衔,后成为宰相专称。宋承唐制,也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见“宰相”。 ☚ 执政 平章军国重事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唐代宰相称号。唐初制度,以三省(尚书、中书、门下)长官(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担任宰相。高宗永淳以后,以品阶较低官员参预朝政机密,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称号,意即与中书门下协商政事之意。中唐以后,仆射、中书令、侍中等渐成虚衔,朝廷大臣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是真宰相。但节度使授“同平章事”者,则仅为虚衔,不任实职。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代及宋初宰相称谓之一。平章本为商议、处理的意思。据《唐会要》:贞观四年(630),“萧瑀除御史大夫,与宰相参议朝政;戴胄除民部尚书,与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同平章国计。”平章之名,当始于此。又贞观八年(634),“诏李靖加特进,患若小瘳,每三日、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此时之“平章”皆非官号。唐制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又常从其他职官中特选派若干人,加以“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知政事”等名号,分担宰相之任。高宗后,始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称,其意原为与中书、门下二省的长官共同商议处理政务。唐中叶以后,凡居相位者,必须在本官后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号,否则即使为三省长官也不是宰相。宋初循唐制。元丰改制后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辽、金、元有平章政事之官,位次于函相,其地方行省长官仍称平章。明初犹袭元制,洪武九年(1376)罢废。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代始置。宋、辽沿置,副宰相职。《新唐书·百官志一》: “永淳元年 (公元682年) 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 同知南院枢密使事 同政事门下平章事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贞观 (627—649) 时起,三省长官以外,又以他官参预朝政,如给资格较浅的官员加上 “参议朝政”、“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行使宰相职权。高宗永淳元年 (682) 以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号使资位尚浅者预闻政事,自是渐成为正式宰相官衔。中宗时尚书左右仆射唯加此号,方得预宰相事。玄宗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者,不得进入宰相行列。一般本官为尚书省六部侍郎,中书门下两省侍郎或卿监者,为相多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则天,玄宗时曾改名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同紫微黄门平章事,代宗以后,成为宰相专称。北宋前期为宰相,使相所带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高宗建炎三年 (1129) 复用为宰相加官。孝宗乾道八年 (1172) 省。辽朝或用为中书省长官。金以 “平章政事” 为宰相,从一品官。皇帝有事多垂询之; 遇战事,平章政事以位稍次左右相而兼副元帅。 ☚ 同中书门下三品 使相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高宗永淳元年(682) 置,以他官兼宰相为此称。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曾改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玄宗开元年间一度改为同紫微黄门平章事。代宗以后成为宰相专称。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务名。隋和唐初三省长官综理政务,共居宰相重任,其中,中书、门下两省掌管机要,比尚书省尤见亲信。故从贞观末年起,就只有中书、门下两省长官才为当然宰相,尚书省的长官和别的官员一样,均须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略称“同中书门下”或“同平章事”),始得为宰相。平章原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决断处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拥有同中书门下两省长官一样处理国政的权力。“同中书门下”、“同平章事”都属职务名称,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有职事官衔。这是皇帝为避免宰相专权,而从高、中级官吏中选拔宰相的一种措施。于是,这些称呼便成为唐代除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外,其他官员担任宰相的标志。安史之乱后,原为当然宰相的中书令、门下侍中,经常用来作为加官,授给元勋、上将,故唐代后期只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实际上的宰相。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隋文帝时废三公府僚,正式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之职,并用他官以“参掌机密”、“参掌朝政”等名义参与其间。唐初名义上仍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是唐代统治者不愿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等崇高名号授人,贞观以后就因隋旧制,在其他职官中特派若干人分担宰相之任,给以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义预闻宰相事务。平章是共同商议的意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就是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共商国事。久之,这些以他官参与宰相事务的,成了事实上的宰相。中叶以后,以宰相办公处为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独为真宰相之任,而原来的三省长官反而退出,逐渐成为序进之位。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唐代定制,加同平章事的必有本官,本官往往是五品以上官,或是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或是六部尚书、侍郎,或是尚书左右丞,或是中书、门下两省的其他高级官员。有时同平章事官品较低,还只能用绯衣银鱼服饰的,就必须以赐紫金鱼袋入衔。在外的节度使可以加给同平章事的官衔,不任职,作为荣典,号称使相,而宰相出为节度使或其他使节,仍带同平章事衔的,也称为使相。同平章事权任特重的,可兼任盐铁转运使,一般的也都兼任昭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等。由同平章事罢任,往往仍守本官,或改授他官,或以某官致仕。同平章事得每日入直宫廷办理政事,人多的时候,则轮流执笔,处理日常事务,用人及行政大事须随时同见皇帝当面决定。宋初沿袭唐制,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不过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其副职,合称宰执。元丰改制,废去同平章事、参知政事之名,以左右仆射为宰相,门下、中书侍郎及左右丞为执政,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门下、中书二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乾道时废。唐宋时代宰相的地位是很尊贵的,每逢任命宰相,前夜密诏翰林学士草制,次日早晨用白麻纸的制敕宣布,故名为宣麻,是极隆重的典礼。宋代宰相的班列还在亲王之上。辽南面官中书省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又有同政事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属南面朝官,其制不详。金代的尚书省与元代的中书省均置平章政事,其地位均在丞相之下,简称“平章”。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前期宰相名。 职源与沿革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始以某官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新唐书·百官志》)。宋初至元丰五年(960—1082)行新官制,丞郎以上至三师官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真宰相之任。例如:“张齐贤、李沆并相。齐贤自户部尚书、知安州召拜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复相;沆自户部侍郎、参知政事依本官(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宋宰辅》卷3,咸平元年) 职掌、官品参“宰相”条。 简称❶中书门下平章事。《两浙金石志》卷5《放生池记》:“按:《秩官表》,钦若……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门下平章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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