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同中书门下三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唐代宰相称号。唐初三省(尚书、中书、门下)长官(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官在三品以上。贞观十七年(643),以李勣为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号第一次出现。此后以官品较低者参政加此号,意为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待遇。此衔高宗、武则天时期使用较多,以后逐渐为“同平章事”所代替。“同三品”与“同平章事”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必须经皇帝授权,由五品以上职事官充当,不受资历限制。 同中书门下三品唐代宰相称谓之一。隋及唐初,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与门下省长官侍中为当然宰相,其官皆为三品。贞观十七年(643),萧瑀以太子太保、李勣以太子詹事并为“同中书门下三品”。自此,对以他官领宰相职者往往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目,表示其地位、职权与中书、门下二省的三品官,即中书令、侍中等同。高宗后,为宰相者除中书令、侍中外,皆须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号。代宗大历二年(767)中书令与侍中的品秩并提升为从二品,“同三品”之名不再适用,他官居相位者仅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遂废。参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三品 同中书门下三品官名。唐代置。中书省佐官。《资治通鉴·唐纪十六》: “以普州刺史李义府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胡三省注: “唐制: 中书门下二省,惟中书令、侍中正二品,侍郎则正三品。以两省侍郎兼宰相之职,则谓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官则自依本品。”《新唐书·百官志一》: “贞观八年 (公元634年) 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 ‘平章事’ 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 ‘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他官居职者犹假他名如故。自高宗以后,为宰相者必加 ‘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 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 ☚ 同判吏部流内铨 同凤阁鸾台三品 ☛ 同中书门下三品 同中书门下三品唐朝中书、门下两省长官皆三品,加号“同三品” 者,得预闻宰相事。太宗贞观十七年 (643)起,以 “同中书门下三品” 之名号使三省长官以外者得预宰相事。高宗以后成为正式宰相的官衔,为宰相者皆加此名。高宗龙朔二年(662) 至咸亨元年(670) 改称同东西台三品,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至中宗神龙元年 (705) 改称同鸾台凤阁三品,玄宗开元 (713—741) 间改称同紫微黄门三品。代宗大历二年(767)升两省长官为正二品,遂不用此名。五代后唐时曾一度称宰相为“同二品”,寻废罢。 ☚ 参知政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 同中书门下三品加官名。唐初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与门下省长官侍中(皆为三品官)任宰相,若以他官任宰相,则加“同中书门下三品”。高宗永淳以后,渐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所代替。 同中书门下三品官名。唐承隋制本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及仆射为宰相。其后唐代统治者不愿以这种崇高的名义授人,于是在其他职官中特别选派,充任宰相。太宗时,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始有同三品之称。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与门下省的长官侍中都是三品,太子詹事的品秩本高于三品,所以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者,谓其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共同议政。高宗以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不加。对于品秩低于三品的人授以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名义,也就是使他们得到中书、门下长官同样的待遇,得预闻宰相事务。到代宗时,中书令、侍中都已升为二品,于是同三品之名不能适用,只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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