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旅游协会
吉林市旅游协会是由吉林市旅游行业和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综合性旅游行业协会,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1996年9月成立。
吉林市旅游协会主要任务是:(一)对旅游发展战略,旅游管理体制,国内外旅游市场发展态势进行调研,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三)组织会员单位制定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四)协助市旅游局搞好质量管理工作,并督办导服中心对社会导游人员的管理、年审与日常培训;(五)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六)承办市旅游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吉林市旅游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会议。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职权。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