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承包
是指由两个或几个承包人,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承包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统一向发包人投标,共同承揽工程项目的一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公司承揽到工程项目后,再根据各自承担的义务,在内部对工程项目进行分项承包和部分承包。其特点是共同经营工程承包业务,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合资公司的组成方式有多种。按照成立公司的任务不同,可分为长期合资承包与工程项目合资承包两种类型,前者的目的不是为了承包一项具体工程而组成的,而是为了长期合作,有着较长远的目的; 而后者则仅限于某一项特定的工程,成立合资公司,并以承包人的名义共同出资经营承包。该项工程的承包任务结束,清理合资期间的财务项目,就意味着这项合资承包的终结。由于这种合资承包的范围局限于一项工程,其风险也相对小得多。因此,这种合资承包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