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为的分类合法行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可有不同的分类。根据行为的性质,合法行为可分为作为的合法行为,不作为的合法行为。根据在行为中实现的法律规定的性质的不同,合法行为可分为四种:禁令的遵守、积极义务的履行、权利的享用和法的适用。根据行为人的内在动机和心理期望的不同,合法行为可分为三种:(1)自觉性的合法行为,即由于深刻认识到并确信法的必要性和法律调整的合理性而从事的行为。(2)顺应性的合法行为,即出于对法律规定的服从而作出的行为,对法并未深刻理解,只是在“随大流”思想支配下而参与的行为。(3)督促性的合法行为,即出于对惩罚的惧怕,在国家强制力的影响下而作出的行为。这种合法行为必须有人员或机构的监督,一旦失去监督,其行为很容易从合法转变为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