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移民
澳门属于移民的地区,在回归前,凡是经过澳葡政府批准移入澳门定居的人口均称为合法移民。据统计,从1988~1992年,从内地迁移至澳门的合法移民共7460人,平均每年1492人。其中属广东省每年约1000人,福建每年约200~300人,上海每年约20~30人,广西、江苏、浙江每年约10~20人,其他省份每年不足10人。1994年为1667人,其中广东1129人,黑龙江274人;1995年为1921人,其中广东1239人,黑龙江390人;1996年为1857人,其中广东为1189人,黑龙江412人。1987年从香港移居澳门的合法移民也达到1262人。1981年后,从葡萄牙移民至澳门定居人口有1037人,从前葡属殖民地移来澳门定居者有424人。1978~1988年,自越南来澳门的难民有8608人,在澳门出生的子女有433人。澳门人口也有移民至外国的,据统计1985年移民美国的有371人,也有少数人移民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