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申报制“单独申报制”的对称。已婚夫妇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法之一。其基本做法是,把已婚夫妇看作一个单位,由丈夫或户主负责就夫妇双方的全部应税所得办理纳税申报,按规定扣除夫妇两人的生计费及赡养子女、老人和其他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申报方法,可以大大减轻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工作量,与单独申报制相比,所得税免征额也较大。但在实行累进税率条件下,纳税人适用的所得税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相对增加。目前英国及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规定,已婚夫妇采用该种方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税法规定,已婚夫妇应采用单独申报制申报纳税。参 “单独申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