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下大夫官名。北周模仿《周礼》而设立此官,掌罪徒与捕盗等事。宋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载:“后周有同隶下大夫,掌五隶反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隋以后废。 司隶下大夫 司隶下大夫官名。南北朝时期的北周国仿西周官制置。掌狱囚、流徒罪犯政令。《北周六典·秋官府》: “司隶下大夫,正四命; 小司隶上士,正三命。” ☚ 司成下大夫 司宪中大夫 ☛ 司隶下大夫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二人。掌率领五隶(罪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执行关于五隶的政令。北周依《周礼》于秋官府置司隶下大夫,正四命。《通典·职官十四》“司隶校尉”条谓其“掌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天和四年(公元569年)四月二十五日司隶大夫甄鸾上《笑道论》”。副职为小司隶上士,正三命。属官有掌罪隶中士、下士,掌蛮隶中士、下士,掌戎隶中士、下士,掌狄隶中士、下士,掌徒中士、下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