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司法豁免权原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司法豁免权原则

国际民事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外交特权的人享有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的权利。司法豁免权分为刑事、民事两种。刑事司法豁免权是完全的、绝对的;民事司法豁免权是不完全的、相对的。根据国际惯例及有关条约规定,享受司法豁免权的主体包括国家、国家财产、国际组织和外交代表。关于国家司法豁免权,各国规定不一,有的采用绝对豁免主义,即在任何情况下,国家、国家财产都享有豁免权; 有的采用相对豁免主义,认为对外国国家的私法行为可行使豁免权。国家财产享有司法豁免权指一国的法院不对另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行使管辖权; 外国领事及其他外交工作人员。某些国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只在条约、公约或驻在国国内立法范围内享有此项权利。在某些特定的民事案件中,外交代表不享有司法豁免权的情况有: (1) 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被诉到驻在国法院,其所属国明确宣布放弃司法豁免权的;(2) 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从事与外交职务无关的民事行为,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 (3) 外交代表本人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引起反诉的。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7: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