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录官名。唐玄宗开元初改京兆、河南、太原三府之录事参军事为司录参军事,简称司录,宋代诸府沿唐制,仍设司录参军事。《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司录参军一人,折户婚之讼,而通书六曹之案牒。”掌府衙庶务。大观二年(1108),曾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参军。建炎后复旧。无代罢废。参见〔录事参军〕。 司录 司录官名。南北朝时的各将军府,宋时的各府均置。掌本府内总务。《宋史·职官志六》: “河南、应天府:牧、尹、少尹、司录、户曹、法曹、士曹……” ☚ 司藏 司正 ☛ 司录官名。西魏、北周置,为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开府将军及诸州府僚属,命品同长史、司马,但地位在二者之下,设于州者为六命至四命。掌总录一府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