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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叶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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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叶燮燮(xie);1627—1703

清文学家。字星期,号己畦,寓居横山,时称横山先生。吴江(今属江苏)人。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曾任宝应县令。因多次违反上司意图,被罢官。他性喜山水,曾遍游各地名胜。寓吴时作有《原诗》内外篇,论述“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及有关诗歌创作问题,自成一家之言。著有《己畦诗文集》等。

叶燮(1627—1703)

明末清初吴江(今江苏苏州)北厍人,占籍嘉善(今属浙江)。原名世倌,字星期,号独岩、巳畦,学者称横山先生。叶绍袁六子,叶世佺同母弟。康熙九年(1670 年)进士。授江南宝应知县,称名宦。十四年被劾罢官,寓居苏州横山,小园名“独立苍茫处”,室名“二弃”。工行书。通佛理,精研《楞严经》《楞伽经》等。擅诗古文辞,以险怪为工,自成一家。论文与汪琬为诤友,以不蹈袭前人能自立言为主。论诗宗杜甫、韩愈、苏轼,主张“诗体多变”说。与侄舒崇有大阮、小阮之称,弟子沈德潜、叶长扬、张锡祚、薛雪等皆成名士。曾纂修《吴江县志》《宝应县志》《陈留县志》《仪封县志》等县志。所作及唱和之作编为《白田唱和集》《白田风雅集》。著有《原诗》《江南星野辨》《巳畦诗集》《巳畦文集》《诗集残余》《汪文摘谬》等。

叶燮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寓居横山,时称横山先生。吴江(今属江苏)人。父叶绍袁,母沈宛君。康熙进士,官宝应知县,以忤长官被参落职。能诗文,论诗则以杜甫、韩愈、苏轼为宗,主张理、事、情三者俱备,强调诗人须有才、胆、识、力,而以识为主。王士禛称其诗论熔铸古昔,自成一家。有《原诗》、《己畦文集、诗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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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燮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浙江嘉兴人,寄寓吴江(今属江苏)。清圣祖康熙九年(1670)进士。康熙十四年,谒选为扬州宝应知县。时逢三藩之乱,宝应地值南北要冲,县境又濒运河。军兵往来,扰攘之处实多,又遭岁谷不登,民乏食,惟赖燮经营擘画,地方得以保全。因伉直不附上官之意,至县不到二年而落职,当时同被罢黜者还有嘉定知县、名儒陆陇其。燮闻之,不以去官为忧,以与陇其同劾为幸。罢官后,纵游泰岱、嵩高、黄岳、匡庐、罗浮、雁荡诸山,晚年定居吴县之横山,故人又称横山先生。一生性好山水,海内名胜游览几遍,其诗多为记其行旅与描写山水名胜之作,如《大庾岭》、《括苍道中》皆为描山绘水之佳作。其写景,刻意生新,不追求神韵兴象,如:“二月花争发,寻山一径冥。峰回常抱影,云断半衔青。柳露沿溪屋,人归隔岭亭。桑榆留晚照,尚及渡前汀。”(《寻山》)正如徐世昌所言,其“诗不屑随俗作甜熟语,宁拙毋巧”(《晚晴簃诗汇》)。其《杂诗十二首》皆写作者作宝应县令时“实事”,揭露了清兵南征三藩之乱时之骄横不法、滋事扰民,以及广大人民在天灾人祸双重灾难下所遭受的痛苦,如:《御马来》写皇帝禁军侍卫不可一世,随意践踏一切;《军邮速》写当地官吏与百姓对传递信息军邮人员的恐惧;《荷锸夫》写人们无衣少食,而丁壮仍要被征去整治河道,以利军运;《湖天霜》写县官草菅人命。从这些作品中可见到“康熙盛世”之另一面。燮论诗自成系统,以唐诗为宗,又能广泛吸收历代诗歌创作成就,并从文学史角度与运用归纳法,研究诗的源流正变,成一家之言,对于薛雪、沈德潜有很大影响。著有《己畦文集》、《己畦诗集》、《原诗》等。沈德潜为作传。《清史稿》卷四八四、《清史列传》卷七○有传。

☚ 唐梦赉   姜宸英 ☛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横山、横山老樵。吴江(今江苏吴江县)人。清代文学家。康熙九年进士,选宝应县令,因伉直忤上落职,游历四方。晚年居吴江横山,构小园,名曰“独立苍茫处”。人称横山先生。有《己畦文集》十卷、《诗集》十卷,《原诗》等。
索引:叶燮,星期,己畦、横山、横山老樵、横山先生;二弃草堂、独立苍茫处。

叶燮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吴江(今属江苏)人。寓居横山,时称横山先生。康熙进士,官宝应令,以忤长官被参落职。长期从事游历与著述,有《己畦文集、诗集》,他长于论诗,所作《原诗》在文学理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叶燮论诗以“理”、“事”、“情”和“胆”、“识”、“才”、“力”分别作为客观对象和诗人主观方面的要素,主“正”、“变”之说,对古诗的评价由多此出发。叶燮奉《诗》之百为楷模,指出汉魏之诗是《诗经》的发展,还肯定六朝诗是建安诗的必然发展,持论是比较公允的。他认为“六朝诗家,惟陶潜、谢灵运、谢脁三人最杰出,可以鼎立。三家之诗不相谋,陶淡远,灵运警秀,脁高华,各开境界,开生面,其名句无人能道。左思,鲍照次之,思与照亦各自开生面,余子不能望其肩项。最下者潘安、沈约,几无一首一语可取。”这一综论甚有可取之处。叶燮论诗,着重理论体系,不同于一般的寻章摘句,这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古诗研究方法。

☚ 王夫之   沈德潜 ☛

叶燮

叶燮(1627—1703),清初诗论家。字星期,号已畦,浙江嘉兴人,后移居苏州。清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进士。曾任江苏宝应县令。晚年定居吴江横山讲学,时称横山先生。他的《原诗》是一部有较为完整体系的诗论专著,系统地阐明了诗歌本源、特质、发展流变以及诗人修养等问题的看法,体现了唯物、辩证的文学观念。提出“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应“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故以《原诗》名书。认为物、我(客体、主体)统一是诗歌创作之本,就被表现的客观事物(客体)来说,以理、事、情三者来概括,就创作主体来说,以才、胆、识、力四者为最重要。叶燮与当时文坛领袖王士祯同时,而早于沈德潜。因社会地位低微,诗论观点标新立异,与王士祯不同,所以不与时合。其论著亦未受到应有的注意。近来,叶氏的诗论愈来愈受到学术界的重视。

有《已畦文集》20卷、《诗集》10卷、《已畦诗集残余》1卷、《原诗》内外篇4卷、《汪文摘谬》1卷。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浙江嘉兴人。康熙九年进士,任江苏宝应知县。晚年定居吴江之横山,学者又称横山先生。主要论著有《己畦集》、《原诗》。
叶燮论诗以杜甫、韩愈、苏轼为宗,他曰:“杜甫之诗,独冠今古,此外上下千余年,作者代有,惟韩愈、苏轼,其才力能与甫抗衡,鼎立为三。”认为杜甫是诗之神者,“其诗包源流,综正变。自甫以前,如汉魏之浑朴古雅,六朝之藻丽秾纤,淡远韶秀,甫无所不备。甫之后,在唐如韩愈、李贺之奇,刘禹锡、杜牧之雄杰,刘长卿之流利,温庭筠、李商隐之轻艳,甫无不为之开先。”他认为:“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为鼻祖。宋之欧梅苏王黄,皆韩愈为之发其端。”他极为推崇李白的自然天纵的诗才,认为“李白天才自然,出类拔萃,然千古与杜甫齐名,则犹有间,盖白之得此,非以才得之,乃以气得之。”他具体地比较了盛唐王孟高岑之诗,他论述道:“盛唐大家,称高岑王孟。高岑相似,而高为稍优,孟则大不如王矣。高七古胜,时见沉雄,时见冲淡,不一色,其沉雄直不减杜甫。王维五律最出色,七古最无古。孟浩然诸体,似乎淡远,然无缥涉幽深思致,如画家写意,墨气都无。”他比较了元白之优劣,客观评价了白诗,他认为:“元稹作意胜白,不及白舂容暇豫。白俚俗处而雅亦在其中,终非庸近可拟。二人同时得盛名,必有其实,俱未可轻议。”叶燮还力排时议,大胆肯定了晚唐诗,他云:“论者谓‘晚唐之诗,其音衰飒。’然衰飒之论,晚唐不辞,若以衰飒之贬,晚唐不受也。夫天有四时,四时有春秋。盛唐之诗,春花也,其品华美贵重,略无寒瘦俭薄之态,固足美也。晚唐之诗,秋花也,极幽艳晚香之韵,可不为美乎?”叶燮的艺术辩证法使他在唐诗的品评中持论比较平衡,而他对杜甫、韩愈、苏轼三人的推崇,则已开清宋诗运动之先河。

叶燮

叶燮Ye xie

清代文学家、诗论家。字星期,号己畦,嘉兴(今属浙江)人。幼颖悟,年四岁即读楚辞成诵,年长工诗文,康熙九年(1670)进士,任宝应知县,因不附长官意被借故贬职。自此漫游四方,晚年寓居吴江横山,时称横山先生。
叶燮以诗论见称,所作《原诗》是一部诗歌理论专著。其中论述“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全面地总结了诗歌创作的经验,对前后七子及公安派有所批判,促进了正统文学的发展。他的诗论具有明显的朴素唯物主义倾向和辩证法思想,理论上的创造性和系统性,在当时众多的诗论中首屈一指,成为“诗话”之冠冕,对后来沈德潜、薛雪等人的诗论有一定影响。
此外,叶燮还有讲星士之学的《江南星野辨》及诗文集《己畦集》。

☚ 毛宗岗   平山冷燕 ☛
叶燮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浙江嘉兴人。清代诗论家。晚年定居江苏吴江之横山,也称横山先生。康熙九年(1670)进士,任宝应知县。不久,因不讨好上词被免官。后纵游海内名胜,居住在佛寺中专心撰述。主要著作为诗论专著《原诗》,论述了诗的源流正变,即诗的发展,诗的法度能事,即诗的创作,诗的工拙美恶。叶燮认为诗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文学是进化的,但是他认为诗的根本是不能变的,即本于久经之道,合乎温柔敦厚之旨,雅而不可涉于俗,这些是不能变的。在诗的创作上,叶燮提出,能以“在我”之“才、胆、识、力”反映“在物”之“理、事、情”,则“自然之法立”,“诗的能事毕矣”。他认为不要死守格律、声调、起伏、照应之类的规矩,应该灵活变化,使合乎反映理、事、情的需要。在“理、事、情”三者中,他强调“理”;在“才、胆、识、力”四者之中,他强调 “识”。关于诗的工拙美恶,叶燮提出: “当争是非,不当争工拙。” “未有是而不工者,未有非而不拙者。是非明则工拙定。”但他之所谓“是”,又以“适于道”为最高标准。叶燮的诗论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倾向以及辩证法思想,试图把文学创作建立在反映论的基础上,试图解决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但他未能把一般哲学原则融入诗的特殊规矩中去,所以有的观点不够正确。叶燮的诗论原为纠正明代前、后七子和公安派这两种对立倾向而发。他的 《原诗》以理论的创造性和系统性居于清代众多诗论专著之上。

☚ 厉鹗   朱彝尊 ☛

叶燮1627—1703

清文学家、文学理论家。字星期,号己畦,晚年寓居吴江横山,人称横山先生。康熙进士,官宝应令,以忤巡抚被参落职。其诗古朴苍凉,古文亦精。诗论成就更高,所撰《原诗》四卷,为较有体系的理论著作。又有《己畦文集》十卷、《己畦诗集》十卷。参见“美学”中的“叶燮”。


叶燮

认为一切事物中美的存在首先依存于“气”的存在。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和人的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美的创造也会不断丰富和发展。美是相对的,它决定于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对象与人的关系。提出事物的审美价值在于对象本身的质的规定性。艺术反映现实有其自身的特殊的规律,而不是单纯地模仿生活。参见“文学”中的“叶燮”。

己畦文集

☚ 潜书注   己畦文集 ☛

叶燮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浙江嘉兴人,晚年定居吴江横山讲学,世称横山先生。著有《己畦文集》,其中包括《诗集》十卷,《文集》二十二卷,《原诗》内外篇四卷,《已畦诗集残余》一卷,《汪文摘谬》 一卷。叶燮总结了前代文学创作及发展的正、反经验,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文学的本质、渊源、特征、规律、创新及作家的修养等许多问题。他认为:文学作品是客观上的理、事、情与作者主观上的才、胆、识、力的统一,“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原诗·内篇》)对于文学作品所要反映的现实,他用“理、事、情”加以概括,并以草木为喻,说明“理”,即事物内在规律;“事”,则指事物发展的过程;“情”,是表现于外的纷繁的现象:“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把客观现实视之为创作的源泉和基础。同时认为理、事、情又必须借助作者的才、胆、识、力四项条件,才能表现为文学作品,而四者之中,“识”又是主导,是本体,所谓“识为体而才为用”,由此他特别强调了作家的自身修养,认为作家只有致力于“格物”,才能提高对理、事、情的认识。由此可见他把文学问题,提到了哲学的高度来看待,从物与我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解释,这是很有眼光的。同时,他还从本体论出发,对于当时盛行的复古主义者摹拟风气表示不满,积极主张创新,尝谓“正变系乎时”,文学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他还看到了文学的生命力贵在独创,提出“争新意异,千姿万态”,并认为写出的作品当是“人未言之,而自我始言之。”这说明,他确乎是一位很有真知灼见的文论家。而对那些拟古、剽窃之风,则深恶痛绝。

☚ 汪琬   方苞 ☛

叶燮

叶燮1627—1703

字星期,号己畦,晚年寓居吴江之横山,时称横山先生,吴江(今属江苏)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官宝应知县,以忤长官被参落职。纵游海内名胜,寓佛寺中诵经撰述。以诗论见称,其《原诗》以理论的创造性和系统性居于清代众多诗论专著之上。散文中亦不乏文学论文。有诗文集《己畦集》。

☚ 陈维崧   汤斌 ☛

叶燮1627~1703Ye Xie

poet and ideologist of the Qing Dynasty,also called Jiqi. Works: Poetry Collection of Jiqi,etc.

叶燮1627—1703

清文学家。字星期,号已畦。江苏吴江人。康熙进士。官宝应知县,以忤巡抚慕天颜被参落职。晚居吴县之横山,时称横山先生。工诗,沈德潜尝从其学。论诗主张情、事、理三者具备,以杜、韩、苏三家为宗。著有《己畦诗文集》、《原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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