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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右文说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右文说

训诂学说之一。突破《说文》形声旧说,主张音符表义,采取右文证义方法的学说。《说文》中把“句、拘、笱、鉤”列为一部,已隐含了据声符说义。杨泉释从臤之字为右文说之萌芽。 宋人王圣美倡 “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正式创立右文说。稍后张世南说右旁亦多以类相从, 王观国称右文为字母。 戴侗《六书故》是现存最早的右文著作,主张 “六书推类”。明末黄生 《字诂》联系谐声偏旁说文。 清代右文说大发展。 理论上由右文证义分为两派: 一派以王念孙为代表的因声求义, 不限体形; 一派以黄承吉为代表的右声说, 所作 《字义起于右旁之声说》提出 “凡同声之字皆为一义”。刘师培说“同韵之字,义必相通”。应用方法亦分为二: 一派以同声符字作排比分类, 如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一派由右文进而研究语根,如章太炎 《文始》。清代钱塘、郝懿行、焦循、阮元、宋保、陈诗庭、吴夌云、钱绎、陈澧等也对右文说有所阐发。近人沈兼士、 杨树达推阐右文, 旁征博引。 沈氏 《古文说在训诂学上之沿革及其推阐》 分右文为本义分化、 借义分化两大类, 提出治古文的七种表式。 右文说可用来判异训之得失,证古书之违误,探求语根。右文说对训诂有较大作用。

右文说

右文说

一种从形声字声符去探求字义的学说,极盛于宋代。王观国《学林》卷五、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张世南《游宦记闻》卷九均有记载。《梦溪笔谈》记载王圣美(名子韶)的观点说:“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𣦵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持此说者认为形声字声符都有义,而形声字的声符大多在字的右边,故称“右文说”。
右文说者认识到词的声音是体现意义的,而形声字通过声符表示读音,必然与一定的意义有关。这是它合理的一面。同时,形声字在上古往往只是声符字,可以代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若干个词,以后才在声符字的基础上增加区别字义的形符,成为形声字。这也是“右文说”产生的客观因素。但是,“右文说”往往只从声符这个字形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即从字的意义出发,而不是从声符的声音所代表的词的意义出发去探求声符的意义,这就难免牵强附会。王安石的《字说》(已佚)就属于这类著作。如大量引用《字说》的陆佃《埤雅》卷四:“鼠善害苗,而猫能捕鼠,去苗之害,故字从苗。”卷十一:“蝼蚁有君臣之义,故其字从义。”卷十五:“蒿,草之高者也。”
文字学家王筠《说文释例·省声》说:“即如‘柽,木色红’,故字与‘赪’同音(《说文解字·赤部》‘𫎭,赤色也,……赪,𫎭或从贞’),而圣声中不能得此意。‘袢,读若普’,故两字之训皆‘白无色’,而半声中不能得无色意。可知形声字之意,在口内之声中,不在字形之声中者,自成为音理。”这正说明了“右文说”的局限。

☚ 反文   三书说 ☛

右文说

关于从形声字的声符推求词义的一种主张。右文,指形声字的声符,因形声字多为左右结构,其声符大都居右,故名。此说最早由宋人王圣美提出。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 “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餐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皆以戋为义也。”右文说已经注意到了“义存乎声”的现象,对于探索音义关系具有一定的启示。同时,在实际运用中,确实也能够解释一些同源词。但有其缺陷:第一,它仍局限于“形”,而未认识到“音”,故不能解释字形不同而音近义通的字。第二, “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之说过于绝对化。其实有很多声符相同的字其义并无关系。例如“河、柯”都从“可”得声,但意义毫不相关。“右文说”只能用来解释在字形上同声符的同源词。自王圣美之后,不少人对“右文说”有所阐发。如明人黄扶孟著《字诂》、《义府》,皆依据谐声偏旁说明字义。清人段玉裁、王念孙,近人刘师培、杨树达也多有论述。沈兼士《右文说在训诂上之沿革及其推阐》亦可参考。

右文说

040 右文说

文字学上一种从形声字声符推求字义的说法。形声字声符多在右边,故声符又称“右文”。宋代王子韶(字圣美)研究字学,认为形声字左边的形符表示事物的类属,右边的声符表示字义,凡同一声符的形声字都具有一个共同的基本义。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餐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皆以戋字为义。”(见沈括《梦溪笔谈·艺文一》)这一说法只适用于词义上有同源关系的形声字,不适用于仅为区别同音词而造的形声字。如沦、轮、伦、论、纶等字都具备有条理、有伦次的意思,而辟、僻、避、譬之间便无意义联系。右文说对探讨语源有一定价值。

☚ 联绵字   同源字 ☛
右文说

右文说Youwenshuo

依据汉字中形声字的声符解说字义的一种学说。由于形声字中的声符在字形右边的最多,所以叫“右文说”。声符本来是用以表示形声字的读音的, 但由于古今区别字中的古字往往就是今字的声符, 而古今字之间意义上又有密切的关联; 另外,声音相同相近,意义相通的一些字,往往又采用同一个声符来标音, 所以汉字中存在声符相同的一些形声字意义也相通的现象。唐代欧阳询《艺文类聚·人部》引晋代杨泉《物理论》说:“在金石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 已经注意到用同一声符 “臤” 的 “堅”、“緊”、“賢”在意义上的关联。到了宋代的王子韶(字圣美),就明确地提出了“右文说”的观点。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记载:“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賤,金之小者曰錢,歹而小者曰殘,贝之小者曰賤。如此之类, 皆以戔为义也。”就是说,凡是用“戔”为声符的形声字都有“小”的含义。“右文说”注意到了形声字声符的表意作用,接触到了汉语词汇的同源现象,在训诂学史上有重要的价值,它对清人“因声求义”训诂方法的大量成功运用有启迪作用,这是它的积极的一面。但是形声字的意义与声符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必然的,有的有联系,有的毫不相关。声符相同的形声字,意义可能根本不同, 如指 (手指)、脂 (脂肪)、指 (树名)都用“旨”为声符,但意义上并没有关联。相反,一些声同声近的形声字,即使声符不同,也可能有同出一源的音义相通的关系。如“判”、“辨”,虽然声符不同,但读音相近,都是“剖分”的意思,实为同源词。把汉字形声字中部分声符有表意作用的现象普遍化,绝对化,说成同声符的形声字意义一定相通,这是“右文说”不科学的一面。

☚ 书法   文字改革 ☛

右文说

一种从声符推求字义的学说。宋王子韶(字圣美)根据汉字形声字声符大都在右边的特点,认为形声字类在左,义在右,字从某得声即具某义。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餐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皆以戋字为义”。沈括《梦溪笔谈》右文说不拘泥于字形,注意从声音推求字义,对于后代训诂学因声求义方法的创立,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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