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美国战时劳工纠纷法。于1943年6月25日由美国国会通过,该法律加强了战时劳工管理局的权力,私营工业的工人若举行罢工,须事先通知政府,由战时劳工管理局在30天内通知厂方以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得在工人中投票表决是否罢工;该法律授权总统可以接管生产作战必需品的一切工业,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得随时因罢工接管工厂,工人不得干涉;领导罢工或以其他行为妨碍生产者,得处以罚金或有期徒刑。该法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国会通过的一系列反劳工立法的先声。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