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凤莲1876~1948shi fenglian
女,彬县西坡乡文家坡村人。自幼嫁王家为妻。早年家贫,卖馍为生。夫妇勤俭持家,攒钱买山坡地10余亩。民国十八年(1929)年馑,以野菜糊救本姓五老婆婆之命。1947年春荒,出借14石存粮给邻居度荒。民国时期,家被3次抽壮丁,糜费钱财。1948年4月,中共北极区委和区公署成立后,支持儿孙参加北极区游击队。区乡干部和游击队常在其家开会、宿营。8月4日凌晨4时许,北极区乡干部和游击队员11人到史家隐蔽休息。黎明,史凤莲发现墙外人头晃动,随即叫醒区乡干部和游击队员撤离。见窑里有1支步枪,捡起到院中柴堆隐藏时,被保安团枪杀。保安团抓走村里60余名群众和史凤莲的三儿子王自发关押。1950年8月2日,被史凤莲救护过的原区乡干部门建云、曹文财、何凤岐、张效贤、武志魁、王彦儒、王文魁、李官臣等8人给史凤莲赠匾一幅,上书“虽死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