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娱乐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娱乐税指台湾对某些娱乐活动征收的税。原属于筵席及娱乐税的一部分,1981年6月后并入营业税,但仍单独制定税法征收。其征税范围包括下列娱乐场所、娱乐设施和娱乐活动: (1) 电影; (2)职业性歌唱、说书、舞蹈、马戏、魔术、技艺表演及夜总会的各种表演;(3)戏剧、音乐演奏及非职业性歌唱、舞蹈等表演;(4)各种竞技比赛;(5)舞厅或舞场;(6)撞球场、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及其他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者。以出价娱乐者为纳税人,以娱乐场所、娱乐设施或娱乐活动提供人或举办人为代征人。按娱乐票或有关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台湾娱乐税为县市税,征税范围和最高税率限度由税法统一规定,具体适用税率由县市视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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