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消费政策“汉城共识”Seoul Common Comprehension of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Policy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托韩国举办的1995年汉城 “可持续消费政策手段研讨会”提出以下共同性问题: 任何部门都需要适当地综合运用规章制度、社会和经济手段 (包括取消补贴和生态税改革) 及辅助性的政策; 对使用自然资源进行适当定价和取消补贴将会有助于获得较为可持续的消费模式;有利于产品和工艺革新的政府法规,将会加快“生态经济效率”思想的传播; 进行 “消费要对环境负责”的教育将会有助于建立一种适于变革的气候;政府的政策目标应当是清晰的、一致的和连贯的;对政策开发、自然资源管理和运营行为负责的各个机构必须明确分工,构成有适当责任和义务的系统; 通过实施新的政策来改变资源使用模式需要较长时间; 适当情况下分解可持续的资源管理责任可增强许多政策的有效性;使政府部门、企业及独立的团体结成伙伴关系; 开发人力资源和机构能力建设; 运用生命周期分析的观点,“延伸的生产者责任原则”将会有效地支持有关计划与特殊手段; 使用多部门的模拟模型; 通过国际合作加快向可持续消费与生产模式转变的进程; 采用公平的资源分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