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关于价值规律的争论
古巴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场重要争论。象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古巴在“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也遇到了怎样正确理解和处理社会主义计划和价值规律的关系问题。1963年到1964年间,古巴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就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公平和平等的争论。一些关注古巴革命的欧洲马克思主义者也加入了这一争论。
1963年,当时任古巴外贸部长的马·阿·莫拉对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提出了三方面的见解:(一)价值是有限的可利用的资源和人们不断增长的欲望之间的关系。(二)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并没有消失,并在社会主义计划中获得了具体的形式,在计划当局的有意识的决策过程中,价值最充分地显示了它作为经济尺度和作为生产调节者的作用。因此,计划和价值规律之间决不存在矛盾,价值规律正是在计划经济中才得到“最充分”的表现。(三)即使在实现国家所有制的生产部门内,价值规律仍然起着作用。同时,他也承认计划经济中还存在着由政治、军事和社会秩序决定的超经济的准则。当时,关注着古巴社会主义革命的法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查尔斯·贝特兰认为,价值规律在古巴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还起着重要的作用。他撰写了《社会主义计划的形式、方法和生产力水平》,说价值规律之所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还起着作用,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还十分低,社会也不可能充分地了解社会需求状况。这时,价值、价格还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商品的价格形式上,反映了不同产品的社会成本,表现了产品供给和需求的比例。他还批驳了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之间交换的产品不是商品,因而不受价值规律制约的观点。针对莫拉和贝特兰的理论,当时任古巴工业部长的埃·切·格瓦拉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一)莫拉对马克思价值定义的理解是错误的,马克思不是把价值定义为需要和资源之间的关系,而是定义为抽象劳动。(二)在国有企业中,产品并不是商品;这些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也不是商品交换,而且由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运用了“控制价格”,价值规律的作用已发生了“变形”。(三)在本质上,计划同价值规律是相对立的,价值规律作为一个盲目的规律决定了个人的命运,形成了使人的意愿和意识无法被理解的异化秩序。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计划,并不只是一种技术上的规划,而是人们统治环境和利用群众创造能力的必要形式,是打破异化锁链的重要方式。当然,他也承认在社会主义整个阶段,商品范畴和价值规律仍然“残存”着。认为计划原则和价值规律之间存在着本质矛盾,这种矛盾必须通过废除商品社会“残余”才能加以解决。因而他认定,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主张在共产主义建设阶段“发展和利用价值规律和商品货币关系”是错误的。指出应尽最大努力地清除价值规律和商品货币关系等旧范畴。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残余”的废除并不是生产力发展的“自发”的结果,而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干预和运用社会主义计划方式的结果。古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伊始发生的这一理论争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者在探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统一性理论中所走过的曲折之路;同时也表明,探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而且实践也证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离不开价值规律的作用,而利用价值规律并不等于否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