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受害人自愿选择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受害人自愿选择原则 受害人自愿选择原则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之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害人有权自行决定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及范围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方式有多种,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表明法律已经授权给当事人进行选择。正由于侵权行为所侵害的都是民事主体的私权,如何行使、如何处分,是权利人自己的权利。且受害人最清楚自己的利益,最能准确地判断用什么样的救济方式最妥当。这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适用受害人自愿选择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必须以受害人提出的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能在受害人没有主张的情况下径行判决。法官只能在受害人提出的请求范围内,确定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范围。 ☚ 过失相抵原则 物质损害赔偿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