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育等级评价法
发育等级评价法是最常用的离差评价法之一。它以均值()为基准值, 以其标准差(S)为离散距,制成生长发育评价标准。评价时将个体各项发育指标的实测数值与当地发育标准中同年龄、同性别相应指标的均值作比较,将其差数除以标准差,以获得超过或低于均值的标准差数,然后评定其等级。各国学者所分等级不同,国内常用五等级评价标准(见表)。
等级评价法常用的指标是身高和体重。个体儿童的身高、 体重数值在标准均值±2个标准差(即±2S)范围以内,均可视为正常,可把大约95%的儿童少年包括在内。但在±2个标准差以外的也不能一概肯定为异常,需要定期连续观察多次,并结合体格检查作出结论。儿童体重时降时升,但如连续几个月下降者,则需作深入调查,特别在排除疾病后,要了解其营养状况。体重高于2个标准差者,可能是营养发育良好的表现,但也应警惕有肥胖症的可能,如经临床检查发现有局部水肿或全身浮肿,则完全是病理现象。对身材特别矮小者,不能一律定为病态,既可能由家族遗传因素造成,也可能是因出生时体重不足及后天生长缓慢所引起。这些情况尽管少见,仍须予以长期的动态观察,以决定其发育是向好转还是趋于恶化,轻易下结论是不恰当的。
五等级评价标准表
| 等 级 | 标 准 |
上 等 中上等 中 等 中下等 下 等 | +2S以上 +2S到+S ±S -S到-2S -2S以下 |
“”代表均值 “S”代表标准差
使用等级评价法还可了解某些集体儿童的发育状况。例如可将一个班级或一个学校的测量资料和该地发育标准作对比,依次评定每个学生各项指标的发育等级,然后统计每项指标中各发育等级的人数和占集体总数的百分比。对评价集体儿童的营养水平、健康和发育状况有一定价值。
等级评价法的优点是方法简单,易掌握,经过等级评定可准确而直观地了解儿童发育是好是差; 在集体儿童中也可看出不同发育水平的比例,尤其是发育差的应作为该集体中注意的重点对象。但本方法只能对单项指标作评价,因而无法对个体儿童的发育匀称程度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也不便于对儿童少年的发育动态进行追踪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