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参照规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参照规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需参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发布的已生效的规章。规章可分为:(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组成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明文授权制定、发布的规章和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规章。(2)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所在地、自治区首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与法律、法规不完全相同。《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审理行政案件可参照规章是指: 参照规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考并仿照规章有关规定的精神,但不能在法律文书中引用规章的有关条款。参照规章也包含着人民法院对规章的审查。规章作为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能以规章为依据审理行政案件,只能参照规章。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