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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厂卫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厂卫

 明代内廷的侦察机构。厂卫作为明代皇帝的耳目和爪牙,是专门进行特务统治的工具。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其头目多由宦官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充任,如恶贯满盈的魏忠贤就曾一直兼管东厂。卫,指锦衣卫,锦衣卫的长官指挥使多以皇帝亲信心腹担任。东、西厂和内行厂,专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的特务活动,诸事可直接上奏皇帝,权力在锦衣卫之上。锦衣卫专司侦察,所属镇抚司分南北两部,厂卫都可以不通过司法部门,直接从皇帝那里取旨行事,欺压善良,用刑极残酷,如廷杖,名义上是皇帝在朝廷上刑责官吏,由司礼监监刑,校尉行刑,每打五棍换一人,初期杖数满而停刑,后期至死为止。正德、嘉靖年间的两次廷杖,受刑官吏280人,当场打死28人。魏忠贤又设断脊、堕指、刺心等酷刑。明末,东林党六君子,就是死于厂卫的秘密裁决。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锦衣卫印 明成化14年(1478年)

厂卫

明代特务机构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合称。因其皆掌缉捕刑狱之事,性质相同,关系亦密切,故常合称。《明史 ·刑法志三》:“其有循情曲法,乃听厂卫; 觉察盗贼奸宄,仍责厂卫。”

旧政府机关

旧政府机关

辕(辕垣;辕门) 署(署府;云署;解署;节署;曹署) 衙(衙门;衙府;衙署;官衙) 牙(牙门;牙署;牙阖) 庭(庭阁)府(~司;府朝;府署;府室;府馆;府廨) 局(局子;局署;官局;曹局) 廨(廨署;官廨;公廨) 司 邸 官(官署;官府;官厅;官司;官家;官衙;官寺;官室;官廷;授~厅) (署)理所 馆舍 门馆 讼阁
古代官署名称:监(国子~) 院 台(~阁) 省(尚书~) 礼部 青官 春官 柏署 柏府 栢府 御史台御史府 四方馆
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枢幄 枢密院
中枢官署的统称:枢密 枢掖
衙门里,官府里:官里
各官署:庶司
军司马的官署:霜府
中央权力机关:枢轴
军政大吏的府署:幕府 议幕 宾幕
营帐,幕府:露幕
起草文书、参与谋议的幕府:计幕
官吏办事机关:官曹
唐代吏部铨选官员的机关:铅部
清末内阁及各部所设掌理政务之机关:
古代掌管财政、赋税、贸易等事务的官署:计司
古代掌管财赋会计的官署:计曹
宋代管理财经事务机关的别称:计省 计台 计枢
古代地方上将帅的官衙:
将帅的府署:军府
古代将帅的府署:幕(幕府;阃幕)
地方长官的官衙:阃署
郡守的官署:郡府 郡廨
词臣的官署:词垣
机要的官署:机衡
警察机关:警所
中央司法机构:大理寺
古代司法官署:法曹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刑部 宪部
明代特务机关:厂(厂卫;西厂)
无足轻重的清闲的官署:闲曹冷局

☚ 国家行政机关   朝廷 ☛

厂卫

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的合称。明太祖洪武年间,锦衣卫兼掌刑狱。明成祖朱棣为谋取政权,曾买通惠帝的左右为自己的耳目。当其即位之后,于东安门北,公开设立特务机构,名为东厂,并派自己的宠臣任东厂提督,行使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之权,与锦衣卫势力不相上下。宪宗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又别设西厂,由太监汪直掌管,权在东厂、锦衣卫之上。正德三年(1508年)又设内厂,由司礼太监刘瑾掌管,凌驾于东、西二厂之上。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诛,西厂亦废,仅存东厂。厂、卫都是明代的特务机构,关系密切,狼狈为奸,杀人如芥,罪行累累。

厂卫

明代东厂、西厂与锦衣卫的合称。指由皇帝的亲信太监掌管的特务机关和私设的法庭。锦衣卫由明太祖始创,后停止。成祖迁都北京,又恢复锦衣卫,设立东厂,由亲信太监专管缉访谋逆、妖言、大恶逆等情报。宪宗时又宠任太监汪直设西厂,中间一度停止。武宗时太监刘瑾专权,西厂又恢复。神宗时太监冯保擅权,建内厂,是西厂的变相,因此又名东厂为外厂。熹宗时太监魏忠贤专横,厂卫活动达到惨酷顶点。它们可以不经由政府司法机关——三法司而擅自逮捕审判朝廷大臣,乃至于非刑虐杀,冤狱频兴。为明朝极残暴的弊政之一。

厂卫

厂卫

明代掌管侦伺缉捕的特务机构的合称。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它们是由宦官一手操纵掌管的;卫指锦衣卫,它是由皇帝的亲军改建的。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将其亲军都尉司改置为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简称锦衣卫,除掌护卫皇宫和出入仪仗外,特命兼管刑狱并赋予巡察缉捕和审问的权力。其下分设南北镇抚司,南司专理本卫刑名,北司专理诏狱。明成祖时,不仅保留了锦衣卫,又在永乐十八年 (1420年)设立了东厂,专掌缉访官民中的谋逆、妖言、大奸恶。东厂由皇帝最亲信的宦官提督,称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 “提督东厂”,厂内人称 “督主”,或称“厂公”,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之第二或第三人充任。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宪宗成化十三年 (1477年),始设西厂,命太监汪直提督,进行侦察活动的番役比东厂多一倍,屡兴大狱。成化十八年罢撤。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刘瑾专权,又恢复西厂。正德五年,刘瑾被杀,西厂亦随之撤废。武宗在设立西厂的同时,又于正德三年设内行厂,侦伺范围更广,连东、西厂也在侦察之列,其行为也更为酷烈。刘瑾被杀后废除。明代厂卫,大小特务达十数万人,暗缉明捕,杀人如草,成为明代司法黑暗的一大弊端。

☚ 五城兵马司   三法司 ☛
厂卫

厂卫Chang wei

明代特务机构的合称。包括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锦衣卫全称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明初胡惟庸案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尖锐。为加强和保卫皇权,朱元璋于洪武十五年(1382)设置锦衣卫,作为侍卫皇帝的军事特务机构。锦衣卫首脑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下设同知、佥事、镇抚司镇抚等官,锦衣卫职掌皇帝出入仪仗和安全保卫,又兼管刑狱和拥有巡察缉捕之权,锦衣卫设有专门的法庭和监狱,案犯可不经司法部门的审理而定罪,凡是由锦衣卫定罪下狱的称为“诏狱”。锦衣卫用刑惨酷,多致人于死地。东厂始设于永乐十八年(1420),全称为东缉事厂,专门由宦官统领,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同锦衣卫一样,东厂的职责是搜捕“妖人”、“叛逆”、“大奸恶”(《明史》卷九十五《刑法志》),也可以不经司法部门批准,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东厂的设置给宦官干政提供了方便。明宪宗时,特务政治更加发展,成化十三年(1477)设立西厂,由大宦官汪直提督,权在东厂之上。“所领缇骑倍东厂”(同上)汪直以西厂为据点,勾结朝官王越、陈钺,排除异己,陷害忠良,并对人民的秘密结社给予严厉的镇压。明武宗时刘瑾干权,命其党羽马永成掌东厂,谷大用掌西厂,又设内办事厂,即内行厂,由他亲自统领,宦官的势力益炽,一时冤狱四起。刘瑾被诛后,罢内行厂、西厂。而东厂与锦衣卫一直保留至明亡,明历代皇帝都依靠厂卫进行特务统治。

☚ 里甲制度   靖难之役 ☛

厂卫

明代特务机构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合称。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锦衣亲军指挥司,简称锦衣卫。本为护卫皇宫的亲军,太祖为加强皇权,令其兼理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长官为指挥使,设有同知、佥事、镇抚司等官。其下设有官校,专司侦察。东厂置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之第二、第三人充任提督。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下有隶役、缉事等官,均由锦衣卫拨给。诸事可直接上报皇帝,权过锦衣卫。西厂设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以太监汪直任提督,其权势超过东厂。后因反对强烈,废。武宗时一度恢复,旋废。其时又置内行厂,由权宦刘瑾任指挥,权在东、西厂之上。刘瑾死后废。厂卫是镇压反抗、加强专制统治的特务机构,往往成为权臣和专权宦官打击异己的工具。

厂卫

明代东厂、西厂与锦衣卫的合称。因其性质同为特务机构,关系亦密切,故常合称。

厂卫

厂卫

明代执掌“诏狱”的特务机构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总称。锦衣卫于洪武十五年(1382)设置,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侍卫; 管理皇帝的出入仪仗。太祖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从事巡查,缉捕、审讯、判刑等活动,有特设的监狱和法庭。下置镇抚司,由功臣、外戚充任最高长官指挥使,下设同知、佥事、镇抚等官。对犯人用刑残酷。东厂设于永乐十八年(1420),置东安门北,由太监提督,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兼任,从事特务活动,权力在锦衣卫之上。成化十三年(1477),宪宗为加强特务统治,增置西厂,由太监汪直提督,屡兴大狱,权势大于东厂和锦衣卫。十八年 (1482) 被罢。武宗对专权宦官刘瑾复置西厂,并另设内行厂,由他直接指挥,东厂、西厂也要受他监督。刘瑾罪诛后废除西厂、内行厂。锦衣卫和东厂一直为害至明亡。

☚ 内阁   郑和下西洋 ☛

厂卫

明代有东厂、西厂、内行厂及锦衣卫等机构,因其职掌、性质基本相同,都是特务机构,关系亦密切,故常合称为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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