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国会
亦称人民代表会议。印度尼西亚国家立法机构。选举法规定由460名议员组成,其中360名由普选产生,100名 (包括75名军人) 由总统指定。议员分属武装部队、专业集团、建设团结党和印度尼西亚民主党,分别参加11个小组和1个委员会,任期5年。国会设议长1人,副议长4人,由人民协商会议主席和副主席兼任。其主要职权是: 审议、通过由政府或由20名以上议员联名提出的法律草案,然后再提交总统,或签署公布为正式法律,或予以否决。如某项法案未获国会通过,或某项法案虽经国会通过,但未获总统批准,则都不得在当届国会中重新提出。在宣布处于紧急状态期间,总统有权制定政府法令,以代替法律。但此项政府法令必须经下届国会通过,如不能获得国会通过,则应撤销。本届国会议员于1987年4月普选产生,在500个议席中,专业集团占299席,武装部队100席,建设团结党61席,印尼民主党24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