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年7月13日建立自治区,1955年改为自治州。“博尔塔拉”, 蒙古语音译, 意为“银灰色草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博乐县。唐置双河都督府,隶北庭都护府,清属伊犁将军统辖,后属伊塔道,隶精河直隶厅。辖三个县(1984年6月)。居民有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汉、回、锡伯、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民族。南有塔尔奇依鄂山、高山融雪汇成博尔塔拉河、精河和大河沿子河。湖泊有艾比湖和赛里木湖。境内土地肥沃,水草丰茂,平原地区渠道纵横, 宜农宜牧。牲畜以细毛羊和牛、马为主。农产有小麦、玉米、棉花、水稻、胡麻、油菜籽、花生、芝麻、西瓜和甜瓜等.山区森林茂密,贝母、紫草等药材和鹿、扫雪、猞猁、旱獭、黄羊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矿产有铁、铜、煤、锡、铅、水晶等。艾比湖盛产食盐。解放后,建有机械、电力、水泥、化学、造纸、制盐、制糖、建材、皮毛和食品加工等工业。交通运输、邮电、文教卫生事业均有迅速发展。乌鲁木齐至伊宁公路横贯南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