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南雷学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南雷学派 南雷学派清初以黄宗羲为代表的学派,其文集以南雷为名,故名。黄宗羲(1610—1695),浙江余姚人,字太冲,学者尊称他为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的中国社会,正处于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互相交织的剧变年代,表现在思想界,则有反封建传统的先进思想出现,这种思想的核心便是反对唯心主义,黄宗羲于此贡献极大。在理气问题上,他主张:“天地之间只有气,更无理。所谓理者,以气自有条理,故立此名耳。”(《明儒学案》卷五十《肃敏王浚川先生廷相》)他反对以理为一物的说法,认为理只是气之条理,气的运行法则,而不是别有一物,这些都反映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然而,当他进一步以理气一元论解释心性一元论时,却又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他说:“夫在天为气者在人为心,在天为理者在人为性。理气如是,则心性亦如是,决无异也。”(《明儒学案》卷四十七《文庄罗整庵先生钦顺》)因此,理气与心性不得分为天人,这就将天人混为一体,重新归于传统天人之学的唯心主义范畴。黄宗羲的政治思想集中于《明夷待访录》一书中,他在《原君》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反对封建君主制的思想,指出君主“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在争夺产业的过程中,屠毒人民的肝脑,离散人民的子女,因此“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待访录·原君》)臣子不过是君主的帮凶,为君主治其产业,臣所讲求者,为压迫人民、剥削人民之术,对人民的痛苦则置若罔闻。因此,封建社会的“法”乃是主人与奴才之间的一家私法,并非天下公法,黄宗羲不满于君主一家的私法,希望出现“为天下”的公法,这在当时时代虽属空想,但这种政治思想却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黄宗羲一生广泛涉足于史学、经学、天文、历算、音律等学,著述宏富,所撰《明儒学案》六十二卷,为中国古代第一部学术思想史,筚路褴褛,其功甚伟,《宋元学案》虽未完稿,然发凡起例,规制已定,经全祖望续成之,为治宋元学术史者所必读。他还精通史学,因亲身参与抗清,所述南明史事,多可信据,其学实开浙东学术风气之先。南雷学派的代表人物还有万斯大、万斯同、全祖望、邵廷采、陈锡嘏等。 ☚ 青主学派 密之学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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