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元科场称谓。清代指顺天乡试第二名。清代在北京举行的顺天乡试,不同于各直省乡试只限本省生员参加,而允许其他各省人应考,故编字号,以区分考生省份,并按编号分配取录名额,分别取中。但无论成绩如何,第一名解元例属本地直隶籍,第二名则属南方各省,故称“南元”。 南元 南元清乡试的第2名属南方各省,故称南元。《历代官制概略》: “南元: 清代顺天乡试,无论何省人均可应试,惟第1名解元例属直隶籍,第2名则必属南方各省,故称南元。” ☚ 纳贡 南学 ☛ 南元清代顺天乡试,各省之贡监生与拔贡生在京用小京官、在外用知县,到省后未经委署告假回籍者,皆可应考。但第一名(解元)例为直隶籍,第二名则必属南方各省籍,故顺天乡试第二名称南元。 南元明清时南省人应北闱试(即顺天乡试),中第二名者特称之为南元。因顺天乡试例以直隶本籍人为第一名,若南省人的等第实际上居最前列,也只能是第二名。因此第二名也称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