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雉河集会盟
安徽淮北等地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叫做“捻子”的群众反抗组织,一般也称为“捻党”。所谓“捻”,就是股、伙、群的意思。其首领称“捻头”。捻子长期处于分散隐蔽状态,往往以村庄或家族分成不同支派,每捻少者数人、数十人,多者数百人。捻子平时无固定组织,仅仅在外出活动时才集结为捻。捻众一般不固定属于何捻,此次活动加入此捻,下次活动亦可加入彼捻。捻子的活动除贩运私盐、抗粮抗差外,主要是“吃大户”和“打捎”。“吃大户”就是聚众勒令财主备酒食供他们吃喝。“打捎”即劫取地主豪绅的财物,所得除供给大、小首领外,其余的平均分配,马队每人两份,步队每人一份。同时也分给鳏寡孤独的穷人。
太平天国起义后,皖北捻头纷纷结捻起事,号称“十八铺”。雉河集捻头张乐行一度率众攻占河南永城。1853年5月,太平军北伐经过安徽,推动了捻子的斗争。“十八铺”捻头齐集雉河集山西会馆,公推张乐行为首领,祭旗起义,皖北捻众纷纷响应。捻子自此发展为捻军。
张乐行等部捻军转战于安徽、河南交界地区,多次击败清军。1855年秋,张乐行率部攻占河南夏邑。随后又东出江苏砀山,西攻河南马牧集(今虞城),进逼归德(今商丘),围亳州,占蒙城,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
当年12月,清军乘捻军主力远离之机攻陷雉河集,残害无辜群众,挖了张乐行的祖坟。沉痛的教训使各部捻军深刻地认识到加强联合、共同作战的必要性,普遍产生了聚会结盟、推选盟主的迫切愿望。
1856年初,各部捻军首领数百人汇集于雉河集,共同商讨捻军联合问题,这就是著名的“雉河集会盟”。他们决定成立联盟,建号“大汉”,推张乐行为盟主,号称“大汉永王”,下设军师、司马、先锋等职。
会盟确立了捻军的“五旗军制”,即在盟主之下划分黄、白、红、蓝、黑五色总旗,各设总旗头统率。黄旗总旗头由张乐行兼任,白旗为龚得树,红旗为侯士伟,蓝旗为韩奇峰,黑旗为苏天福。各色总旗之下分为大旗,以五色镶边、五色圆心等标志加以区别,各设大旗头。各大旗所辖人数多少不一,多的达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少的仅四五百人。大旗之下再分小旗,作为基层组织。各小旗编制也不统一,人数由十余人至几百人不等,一般由马队、步队混合组成。五色旗之外还有八卦旗、水花旗、绿旗等,虽不隶属于总旗之内,却同样听盟主调遣。
会盟中,还制定了《行军条例》,发布了《告示》。《行军条例》对捻军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如“奸淫”、“掳掠”、“不遵号令约束”者斩;打胜仗缴获枪炮弹药“分派公用”,不得据为私有;等等。有利于维护捻军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有利于保持捻军的战斗力。《告示》揭露了清朝统治阶级残酷地剥削、压迫人民的罪行,宣布要“大起义师”、“除奸诛暴”。表明了捻军起义的正义性。
雉河集会盟只是建立了一个松散的军事联盟,盟主对各旗将领没有任免权力,各旗也未能建立统一的固定编制。然而,五旗军制的确立有利于协调捻军各部之间的关系,推选出盟主有利于联合各部捻军共同作战,会盟极大地鼓舞了捻军将士的士气,有力地推动了捻军反清斗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