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试科制度
自隋唐太医署设立以来,历代即有医学分科考试制度。唐太医署分月考、季考、年考、毕业考四种; 宋代王安石变法,医学生三舍教育,考试仿照太学,每月一次私考,每年一次公考,成绩分优、平、否三等。间年考试一次,则成绩优、平二等可由外舍补升内舍,或内舍补升上舍 上舍生又分上中下三等终考 同时以平时为太学、律学、武学诸生及各营将士诊疗成绩纪录作考核,十全为上,十失一为中,十失二为下,十失五开除。优秀者奖励。笔试又分三场,第一场问三经大义五道; 次场方脉及临证运气各二道,针科肠科试小经大义三道,运气二道。第二场假令治病法三道。元立医学十三科,每三年一试,中选者来春二月赴大都省试。考较医经,辨验药味,合试《素问》、《难经》、《圣济总录》、《本草》、《千金方》等,相当重视。明代试医士不过论一篇、歌诀一首,清且罢是科不试,无怪乎 “庸医遍天下也”。《清宫遗闻》记某次太医院考试,考题不从《医宗金鉴》出,学生不考; 改从此书出,又不考,而唯以 《医宗金鉴》首卷中检取,方终试,以为余不合例。试科制度已成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