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匪徒刑罚令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匪徒刑罚令”

亦称“匪徒惩罚令”。日本殖民政府为镇压台湾人民抗日运动而制定的法令。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11月15日日本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以第二十四号律令的形式发布。其主要内容:(1)“匪徒”之首魁及“教唆者”处死刑;(2)“匪徒”之谋划及“指挥者”处死刑;(3)放火烧毁房屋、船舶、山林、田野者处死刑;(4)抵抗官吏或军队者处死刑;(5)毁坏交通标志通讯设施以致发生危险者处死刑;(6)毁坏电车、电话者处死刑;(7)杀人或强奸妇女者处死刑;(8)抢劫他人财产者处死刑;(9)为抗日义军提供兵器、弹药、船舶、金钱及其它物资,或提供会合场所者,处以死刑或其他徒刑。在这道残酷法令下惨遭杀害的台湾同胞,据统计,达万余人。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0:57:00